反复使用精神活性物质,引起以精神病性症状为主的精神障碍,如幻觉、妄想、严重的情感障碍,或明显精神运动性兴奋或抑制。无明显意识障碍。
【症状标准】
(1)有理由推断精神障碍系某种或某些物质的直接效应,并至少有下列1项:
①幻觉,常为听幻觉;
②人物定向障碍;
③妄想或病理性观念(常有偏执或被害色彩);
④精神运动性障碍(明显兴奋、抑制,或木僵);
⑤严重的情感障碍(可从极度恐惧到销魂状态)。
(2)意识清晰或有轻度的意识模糊,不存在严重的意识障碍。
【严重标准】社会功能严重受损。
【病程标准】反复使用精神活性物质迅速引起精神病性症状。停用后,则精神病性症状多数只持续较短时间,典型病例在1个月内有不同程度的缓解,6个月内痊愈。
【排除标准】
(1)排除迟发起病的精神病性症状(用2周后起病);
(2)使用致幻物质者排除急性中毒;
(3)排除精神活性物质诱发另一种精神障碍(如分裂症、心境障碍)。
【说明】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病性症状可呈现不同形式的症状,症状的变异受物种类及使用者人格的影响。


程以萱
任志勇
彭翠英
高福玲
王娟
